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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和丰3日讯)“警察开2枪捕4毒贩”案的4名男子,今日被带上和丰推事庭,提控使用毒品、拥毒、贩毒及妨碍警员执法罪名,其中1人因“妨碍警员执法”罪成,被判即日起坐监3个月及罚款3000令吉,若无法缴还罚款,将以坐监6个月替代。
 
该被告是马来男子马吉(48岁),他同时也面对使用毒品罪名认罪,此案订在明年1月8日判决。
 
另3名被告,分别是莫哈末法兹里(43岁,贩毒及拥有0.38克海洛英)、莫哈末阿祖丁(41岁,贩毒及拥有0.62克海洛英)及卡米尔(47岁,吸毒)皆点头认罪。
 
推事官哈莎丽娜以以贩毒是严重罪行,不允许被告们保释,加上待化验报告出炉为由,择定明年1月8日判决。此案主控官为萧聪慧。(视频:梁展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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