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5[三立新聞] 造勢吃"米.麵.湯" 法部菜單立委頭大

  • 7年前
距離大選還剩兩個月,不少造勢活動場合候選人都會提供熱食讓民眾食用,到底競選場合中,哪些餐飲可以提供給支持者,法務部特別提供"菜單",包括米製品的炒飯、肉粽、碗粿等都可以,麵製品的包子、炒麵、和饅頭也沒問題,不在規範內的食物,可能就構成賄選,但台灣美食很多,沒被點名的肉羹、肉圓等小吃,就不行嗎?藍綠立委都人心惶惶,就怕違法惹爭議!